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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2019-04-1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作者:  浏览次数:821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非遗保护中心、国家图书馆、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馆、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中国旅游报社:
  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是6月8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在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集中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重点围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及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广泛开展非遗展示展演、宣传传播、研讨交流等活动,普及非遗知识和“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关注和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浓厚氛围,为人民美好生活增色添彩。
  二、主题与口号
  (一)主题
  非遗保护 中国实践
  (二)口号
  见人见物见生活
  在生活中弘扬,在实践中创新
  传承文化根脉,共筑民族未来
  非遗保护,你我同行
  三、工作重点
  (一)结合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非遗相关知识,倡导“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
  (二)围绕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及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宣传展示近年来非遗保护的重要成果和优秀实践案例。
  (三)深入挖掘非遗领域在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文旅融合方面的先进事迹,宣传非遗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根据不同的地域特色、文化风格和资源特点,将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与旅游工作有机结合,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四、活动安排
  (一)主会场活动
  文化和旅游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将在广东省广州市联合主办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主会场活动——“中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项目展示体验活动”,邀请40项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参加,包括展览、展演、座谈、论坛活动等。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按照厉行节俭而又不失热烈的原则,确定本省(区、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主会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各地开展活动
  各地要结合本地非遗资源特点,广泛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推动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大力发挥非遗在丰富城市居民、青少年文化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宣传展示活动的互动性、体验性,提高人民群众对非遗保护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鼓励支持非遗保护机构、非遗学术研究机构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各类高校和中小学校,开展非遗展示、展演、展映、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各相关直属单位开展活动
  各相关直属单位,要结合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开展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备。要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作为宣传展示非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时间节点。按照要求参加全国主会场活动,精心组织本省(区、市)非遗宣传展示主会场活动,统筹安排本地区各级各类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二)主题鲜明,突出特色。要紧扣“非遗保护,中国实践”主题,突出本地特色,围绕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及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策划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及时发布“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活动信息,广泛协调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充分发挥社交媒体、直播平台、视频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的优势,通过新闻、专刊、专题、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传播活动。动员各方力量广泛参与,提高各类活动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浓厚的非遗保护氛围。
  (四)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活动内容和价值导向,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各项活动要有安全研判,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消防、医疗救助、应急救援等工作预案,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安全检查设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六、材料报送
  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报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将公布遴选的重点活动信息,向媒体发布。
  请于6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2019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情况、参与人次、亮点和经验等)报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联系人:王辉、郑迪
  联系电话:(010)59881367、59881368
  电子邮箱:fyscbc@mct.gov.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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